根据《普通高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 41号)《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转学备案工作的通知》(陕教生办〔2018〕9号)《安康学院本科生转学实施细则》(校发〔2020〕182号)的规定,我校拟同意学生李小溪转入西安翻译学院商务英语专业学习。现公示如下:
李小溪,女,系外语学院2019级商务英语1班学生,学号:2019060125,考生号:19610113111260,当年高考分数为497分。因水土不服、气候不适应导无法在我校继续学习,经二级学院审核同意,教务处处长办公会议2021年7月9日复核,同意李小溪同学转入西安翻译学院商务英语专业学习。
公示期自2021年7月12日至2021年7月16日。
公示期内,如对学生李小溪转学有异议者,可口头、书面或电子邮箱形式向我校教务处反映。
联系电话:0915—3261838。
电子邮箱:akujwc@aku.edu.cn。
安康学院教务处
2021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