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相关部门、各位教师: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现将2019-2020学年第2学期(以下简称“上上学期”)未完成教学任务且在本学期继续进行的《大学体育4》课程和2020-2021学年第2学期(以下简称“本学期”)所有课程的教学工作量统计工作安排如下:
一、教学工作量计算依据
《安康学院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修订)》(校发〔2019〕256号)(附件1)和各二级学院《教学工作量计算实施细则》(由各二级学院发布)。
二、统计和不统计
(一)统计
1.上上学期未完成教学任务的《大学体育4》安排在本学期继续进行所产生的教学工作量。
2.本学期已完成教学任务(第二课堂活动项目除外)所产生的教学工作量。
(二)不统计
根据《安康学院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修订)》第六章附则---第十八条规定:“教师指导第二课堂活动项目的劳动量,各二级学院按照学校相关文件规定,制定相应细则(即各二级学院《教学工作量计算实施细则》),以工作量的形式计算劳动量并支付报酬,其产生的劳动量不纳入教师教学工作量统计范围”。由各二级学院按照本学院《教学工作量计算实施细则》自行确定时间、方式,组织申报和审核,故不在本次统计范围之内。
三、教师教务管理系统申报时间
6月22日8点---6月28日18点,请教师在此时间段内完成课程教学工作量和课程考核工作量申报工作。
四、工作流程和时间节点
教师课程教学工作量和课程考核工作量申报(6月22日8点---6月28日18点)---二级学院审核(7月2日18点前)---教务处审核(7月5日18点前)---二级学院公示(7月8日18点前)---材料报送教务处(7月9日18点前)---教务处汇总和公示(7月12日-14日)---教务处报人事处(7月15日)。
五、课程教学工作量统计与申报说明
(一)本学期教务管理系统生成查询课程教学工作量,教师及时登录系统---信息查询---工作量查询,确认系统生成的查询工作量。依据《安康学院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修订)》(校发〔2019〕256号)和各二级学院《教学工作量计算实施细则》计算,除以下所列(三)条外,一律由教师按照“多退少补”(增加填数值,减少填负数)的原则,按时进行网上申报。教师在填报时,须在备注栏说明所填数值的计算方法和结果。
(二)上上学期未完成的教学任务延长到本学期进行的《大学体育4》课程均未进行教学评价,故所有教学评价数值均取1,教师按照教学工作量计算依据进行教务管理系统申报。
(三)部门开设的《形势政策》《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安全教育》《健康教育》等课程所产生的课程教学工作量以及国际教育学院留学生教学工作量,由开课部门按照本通知教学工作量计算依据的规定填写《2020-2021学年第2学期各部门教学工作量统计表》(附件2),开课部门进行汇总、审核、签字、盖章后报教务处备案,任课教师不需在教务管理系统中申报。
六、课程考核工作量统计与申报说明
从本学期起,课程考核工作量统计方式按照《关于调整课程考核工作量统计方式的通知》(教字〔2021〕22号)(附件3)执行。
(一)教务处统计范围
1.相关部门开设的课程和全校开设的公共选修课命题和评阅工作量;
2.教务管理系统中安排的所有类别监考工作量;
3.所有类别试卷发放与回收负责人工作量。
(二)二级学院统计范围
1.二级学院开设的所有课程(教务处统计范围除外)命题和评阅工作量;
2.涉及二级学院交叉授课课程考核的命题、评阅,由开课学院通过课程考核交叉工作量的方式进行统计。
(三)申报说明
1.教务处统计范围内的课程考核工作量,由教务处手动统计、汇总、公示后交人事处;任课教师不需在教务管理系统中申报。
2.二级学院统计范围内的课程考核工作量,由教师通过教务管理系统进行申报,审核通过后计入教师工作量详表和二级学院工作量汇总表,由教务处公示后交人事处。
3.教师在[考试工作量申报]页面申报时,课程期末考核考试性质选择“正常考试”;补考考试性质选择“补考”;毕业清考考试性质选择“毕业补考”。
4.考试性质中“正常考试”、“补考”、“毕业补考”的每种类型最多只能填写1条记录,教师填报时请对应选择,合并各个类型计算后填入相应的栏目中,当某项栏目没有数值时填0。特别提醒:凡教师输入的数值(除0外),均在备注栏中做详细说明。命题和评阅:须注明出题课程名称和份数、阅卷班级和人数等信息。
5.随堂考核、现场评价打分、提交材料的,均不计监考工作量。
6.机器自动评阅或无评阅记录的,仅计入成绩录入工作量,须折合成阅卷份数,按折合阅卷份数填入相应的阅卷中。每生折合阅卷份数=0.133份,然后乘以学生人数,审核通过后教务管理系统自动按0.15学时/份计算结果。
七、二级学院之间交叉课程教学工作量、交叉课程考核的统计与审核
因学校年终津贴分配核算的需要,各二级学院需要统计本学院教师承担其他学院所有课程教学工作量和课程考核工作量。
具体要求为:开课学院按授课学生所在学院统计本学院教师承担其他学院课程教学工作量和课程考核工作量,填写《2020-2021学年第2学期承担其他学院交叉教学工作量统计表》(附件4),经授课教师确认,电子版报送学生所在学院确认无误后,再汇总填写《2020-2021学年第2学期承担其他学院交叉教学工作量汇总表》(附件5)。
八、工作要求
(一)请各二级学院(部门)高度重视教师教学工作量统计工作,确保统计工作公平公正,数据客观准确。各二级学院(部门)要成立工作量审核工作领导小组,对教师申报的工作量进行认真审核,核实备注栏中课程名称、教学班级、人数系数、评教系数、命题份数、阅卷份数、计算结果等信息进行逐一核对,确保审核结果准确无误。
(二)各二级学院对本单位教师审核通过的教学工作量、考试工作量从教务管理系统中导出与《教师学期教学工作量登记表》、《2020-2021学年第2学期教师教学工作量统计汇总表》一并进行公示。
(三)二级学院工作量公示无误后,请将《2020-2021学年第2学期承担其他学院交叉工作量统计表》(仅电子版)和《2020-2021学年第1学期承担其他学院交叉工作量汇总表》、《教师学期教学工作量登记表》(签字盖章齐全)、《2020-2021学年第2学期教师教学工作量统计汇总表》(签字盖章齐全)纸质版各两份,于7月9日18点前报教务处考试科存档,电子版发教务处考试梁老师。
(四)7月12日-14日,教务处汇总和公示2020-2021学年第2学期教学工作量(仅公示一次),7月15日报人事处。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向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教务处反映。
九、其他事宜
如有其他疑问请联系教务处考试科,联系人:梁波,电话:3261853。
附件:
1.安康学院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修订)
2.2020-2021学年第2学期各部门教学工作量统计表
3.关于调整课程考核工作量统计方式的通知
4. 2020-2021学年第2学期承担其他学院交叉教学工作量统计表
5. 2020-2021学年第2学期承担其他学院交叉教学工作量汇总表
教 务 处
2021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