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教高函〔2019〕13号)和《安康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校发〔2012〕88号)的相关要求,为加强对项目实施过程和经费使用情况的监督管理,及时了解和掌握项目实施情况,“重过程、促结果”,进一步提升大创项目的训练成效,学校决定对2019年立项的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进行中期检查,根据检查结果划拨第二批项目经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2019年批准立项的所有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包括25项国家级、62项省级和54项校级项目。
二、检查方式
二级学院按检查内容进行检查,教务处核查。
三、检查内容
1.项目计划执行进展情况:项目是否按计划进度组织实施,重点介绍项目已取得的阶段性成果;指导教师指导情况;经费开支情况。
2.项目变更:项目内容、人员有无重大调整,如有变动,说明具体情况。
3.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以及需要说明的情况。
4.下阶段工作计划:重点说明项目的进度保证计划,对存在问题的解决方案。
5.项目转化预期:项目是否可转化为创业实践项目或入驻学校大学生创业孵化园。
四、检查程序
1.项目负责人填写《安康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表》(见附件1),交二级学院审查。
2.二级学院组织人员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核查,由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并盖章后报教务处。
五、检查结果处理
1.通过中期检查合格的项目,学校按规定划拨第二批项目经费。
2.对项目停滞或进展缓慢的,暂停划拨项目经费,要求课题组限期整改。
3.已经全部完成计划工作任务的校级项目,可向所在学院申请结题验收,由项目负责人填写《安康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申请书》(附件2),指导教师签署意见后,与项目成果作品、实物及其它附件一并提交项目所在学院组织验收。
六、工作要求
1.各二级学院要切实加强项目管理,督促项目负责人和指导教师做好相关工作,对于中期检查发现的问题或困难,要及时予以纠正或协调解决。
2.各二级学院要做好中期检查及项目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于11月12日之前完成本学院的项目中期检查工作。
3.请各二级学院将本学院项目的中期检查表、经费本和校级项目结题材料收齐,于11月16日前报送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同时将材料电子版发至教务处实践科邮箱(akujwcsjk@163.com)。
联 系 人:徐江涛
联系电话:3261124
附件:1.安康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表
2.安康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申请书
3.2019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一览表
教 务 处
2020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