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教学工作安排,学校开展2020年秋季教材征订工作。依据《安康学院教材选用管理办法》(校发[2019]257号),为确保2020年秋季教材征订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教材选用要求
1. 须选用符合应用型人才培养的本科层次教材,严禁选用专科教材。
2. 思想政治理论课程和“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相关课程须选用教育部“马工程”重点教材书目指定教材(详见《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目录》附件1)。
3. 本校教师自编参编的教材(讲义),经课程负责人申请,填写《安康学院自编参编教材(讲义)使用审批表》(附件2),二级学院学术委员会审议,党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教务处备案后方可选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用学校立项建设的教材。
4. 公共基础课程、专业大类课程及教师教育类课程(详见《安康学院公共基础必修及限选课程信息表》附件3)的教材选用,须填写《安康学院公共基础必修及限选课程教材选用审批备案表》(附件4),严格按照国家、教育部及学校相关规定选用教材,课程(群)负责人须说明选用原因,经系(教研室)主任确认,教学副院长审核,院长或部门负责人签字后报学校教学委员会组织审定,教务处备案后方可选用。
5. 采用相同课程编码或同一教学大纲的课程,应选用同一版本教材。
6.查阅前两学期教材评价结果,对评价结果为中等及以下的教材,经调研分析确属教材选用不合适的,要在本次征订教材时予以更换。教材征订时,请认真核对往季已订教材情况,以避免重订、漏订。
7. 教材征订信息应完整、规范。请务必将教师联系电话等信息填入备注栏中,以便在征订过程中出现问题能够及时联系解决。教材信息如出版社、是否规划教材、优秀教材或获奖教材,请登录网址:http://www.tbook.edu.cn查询教材详细信息。
8. 各二级学院应遵循教材选用要求,严格按照教学计划,认真审核教材征订单,防止漏订、多订,对于学生已有其它购书渠道的教材,需要在备注栏中注明实际需要的教材数量。订书单打印后,经教学副院长审核签字、院长或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报送教务处。订书单电子版一并报送。
二、教材征订流程
1. 课程(群)负责人会同授课教师等,在同类教材中择优遴选,填写《安康学院本科生教材选用登记表》(附件5),经课程(群)负责人签字后提交系(教研室)主任。
2. 系(教研室)主任组织课程(群)负责人集体讨论、严格审核,形成教材选用方案。
3. 教学副院长对系(教研室)提出的教材选用方案再次审核后汇总,由院长或部门负责人审定同意后将《安康学院本科生教材选用汇总表》(附件6)报教务处。
4. 教务处对全校教材选用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教材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并备案。教务处将审批后的教材订单交付“校园书店”。
5. 教材征订工作结束后,原则上不予更改,若因特殊原因变动的需填写《安康学院教材补(改)订申请表》(附件7),按教材选用要求及征订流程执行。
三、注意事项
1.为确保教材准确配备、发放,防止教材发放时的错领现象,请二级学院要仔细核对教材使用专业、年级、班级信息。
2.由于出版社临近放假,教材征订时间紧,请各二级学院于2020年6月26日前报送征订单。
3. 为确保教材的准时发放,请各院系做好教材征订组织工作,按照时间节点完成征订工作。
报送地点:江南校区教务处综合科(2118室)
联系人:李老师、王老师
联系邮箱:68195713@qq.com
联系电话:3261204
附件:1. 已出版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情况一览表
2. 安康学院自编参编教材(讲义)使用审批表
3. 安康学院公共基础必修及限选课程信息表
4. 安康学院公共基础必修及限选课程教材选用审批备案表
5. 安康学院本科生教材选用登记表
6. 安康学院本科生教材选用汇总表
7. 安康学院教材补改订申请表
8. 安康学院教材选用管理办法
教务处
2020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