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落实《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高等学校教学工作的通知》(陕教疫控组发〔2020〕15号)和《安康学院2020年春季学期疫情防控期间教学工作总体方案》(安院疫控组发〔2020〕2号)精神,切实推进在线教学规范有序高质量开展,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本科在线教学自查督查工作的通知》和我校《关于做好2020年春季学期延期开学期间线上教学质量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字〔2020〕2号)相关要求,学校决定全面开展在线教学自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查目的
贯彻落实教育部和省教育厅关于疫情防控期间线上教学的相关要求,进一步保障在线教学规范有序开展,强化过程监控,提高在线教育教学质量,着力打造高质量的在线“云课堂”。
二、组织机构
组 长:钟生海
副组长:余 谦
成 员:各二级学院分管教学院长、教务处副处长
三、自查内容
在线教学运行机制、组织实施、质量保障情况,以及艺体类实践类课程开展情况、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情况和开学后教学工作衔接安排等。
四、工作安排
1.二级学院自查(4月2-7日)。各二级学院依据《安康学院2020年春季学期疫情防控期间教学工作总体方案》和《关于做好2020年春季学期延期开学期间线上教学质量管理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对本学院在线教学组织实施及效果情况开展自查自纠,填写自查表(见附件),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确保在线教学取得实效。自查表(电子版)经二级学院领导审核后,请于4月7日(星期一)前发送至邮箱297043183@qq.com,联系人:方昕,电话:15029597990。
2.学校总结上报(4月8-10日)。教务处在各二级学院自查的基础上,全面梳理学校在线教学组织开展情况,总结成绩,查找问题,采取措施,加强整改,确保实效,按要求撰写学校自查报告,并上报省教育厅。
3.迎接省教育厅检查(4月10日至开学后两周内)。4月10日至开学,随时准备接受省教育厅在线督查;开学后两周内,准备迎接省教育厅实地检查。
4.整改总结(开学后一个月内)。结合学校自查和省教育厅督查发现的问题及隐患进行限期整改,切实做好线上线下教学工作的衔接,确保教学标准不缩水、教学质量不降低。在此基础上,对学校在线教学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大力推进现代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的深度融合,推进课堂教学改革创新和“一流课程”建设,进一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五、工作要求
1.请各二级学院高度重视,认真组织,从本学院线上教学的工作组织、课程开设、过程监控、网络研讨等方面进行全面的自查,发现问题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及时整改或反馈给相关部门协助处理。
2.疫情期间,请各二级学院采取适当方式(如设计调查表等)组织授课教师开展线上教学个人自查,重点了解在线课堂教学管理、学生到课率、师生互动交流、在线测试或作业布置、答疑辅导和学生的意见建议等情况。
3.请各二级学院提前谋划实践类课程教学安排和开学后线上线下教学工作衔接,提出稳妥的工作安排思路;对毕业论文(设计)要按照进度安排,进一步强化在线指导,确保毕业论文(设计)质量。
附件:在线教学工作自查表
教务处
2020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