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各部门、各位教师:
教务处对教务管理系统成绩录入界面及相应报表输出进行了优化,为了能够顺利完成本学期课程考核成绩录入及材料归档工作,现对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成绩录入及归档材料下载时间
成绩录入开放时间为:2019年12月30日8:00-1月17日下午18:00,请任课教师在此时间段内登录教务管理系统完成成绩录入、归档材料下载等工作。具体说明如下:
1.本学期开设的公共选修课(含网上视频课),任课教师在2019年12月18前已完成成绩录入。请任课教师于2020年1月17日前完成归档材料下载打印工作。
2.本学期安排在寒假进行的实践类课程,由二级学院于2020年1月10日前向教务处书面报备(材料交教务处考试科),课程考核成绩由任课教师于2020年2月19日(下学期第一周星期三)前在教务管系统中录入并下载打印归档材料。
3.其余课程均需在2020年1月17日下午18:00前完成成绩录入和归档材料下载打印工作。
二、课程考核成绩构成项及录入设置
教务管理系统优化后将平时成绩录入和期末考试成绩录入合并为一个页面,预设了考勤、作业、课堂讨论、阶段测试、其他、和期末等6项课程考核成绩构成项,并初始化了各项比例,其中“期末”为必填项,其余5项(“考勤、作业、课堂讨论、阶段测试、其他”,即平时成绩项)根据课程考核实际情况选择录入,6项具体名称因需链接提取到课程考核成绩登记表和成绩分析表中,故均不能进行自行修改,6项初始化比例任课教师须根据课程教学大纲和二级学院的要求修改,其比例之和应为100%。具体注意事项说明如下:
1.如某门课程考核的平时成绩构成项无“考勤”“作业”“课堂讨论”“阶段测试”中的某项或几项,则将其对应比例设为0%即可,不能纳入上述4项的平时成绩,请归入平时成绩“其他”项中并设置其比例即可。
2.如某门课程“期末”考核成绩由两项或两项以上构成,任课教师需根据各自的比例折合后录入“期末”栏中。补考成绩录入时和期末处理方法一致。
3.请任课教师在录入成绩前务必确定好录入项的组成及比例,一旦录入提交后,须向教学秘书或教务处考试科申请退回修改,但退回修改只能修改其比例设置,不能修改项目组成(如:某门课程原来设定“考勤”“作业”“课堂讨论”“期末”4项,不能改成“考勤”“作业”“期末”3项,也不能改成“考勤”“作业”“课堂讨论”“其他”“期末”5项)。
三、特殊成绩录入注意事项
请各开课学院教学秘书根据考场情况记录表及时将作弊学生信息发给相关任课教师,任课教师在录入成绩前,还需查看本学期办理缓考、免考、免修、借读生、交流生手续的学生汇总表(见附件,统计数据截止2019年12月30日前,后续如有学生申请,请教学秘书按照学生提交的申请表及时告知任课教师)。当在录入“未修”“缺考”“缓考”“免考”“免修”“作弊”“借读生”“交流生”等特殊学生成绩时,要从录入页面的“备注栏”下拉框中选择相应的名称,总评成绩由系统自动生成。其他各项成绩按以下方式录入:
1.“未修”“缺考”“缓考”“免考”“作弊”:下拉选择只是控制期末成绩不需要录入,其他各项成绩应按照学生实际获得的成绩录入。其中“未修”是指符合《安康学院学生课程修读管理办法(试行)》(校发〔2019〕133号)中“第六条 学生旷课、因病(事)缺课的课时累计达到或超过该门课程教学总学时三分之一者,则取消学生该门课程的考核资格,该门课程须重修”的情形。
2.“免修”“借读生”“交流生”:下拉选择只是控制期末成绩不需要录入,其他各项成绩均录入80或80对应的二级制(五级制)(主要是为解决“免修”“借读生”“交流生”不填写其他各项成绩无法提交的问题,此分数无实际意义)。
3.“重修”仅在补考中使用,期末成绩录入不允许使用。
四、课程考核材料归档说明
1.根据《安康学院课程考核管理办法》(校发〔2018〕92号)“第十四条 期末笔试材料装订”要求,并结合教务管理系统优化情况,现将期末笔试材料装订要求变更如下:
考核试卷及相关材料以教学班、课程为单位进行装订,其顺序为:①《课程考核命题双向细目表》;②本次使用样卷、标准(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③《安康学院课程考核成绩登记表》;4《安康学院课程考核总评成绩分析表》;⑤学生试卷(按《安康学院课程考核成绩登记表》中学号顺序整理)。
由于平时成绩合并在《安康学院课程考核成绩登记表》中,故取消原《平时成绩登记表》装订要求。
2.期末非笔试(即非试卷形式)考核材料归档请按照《安康学院课程考核管理办法》第十五条执行,考试其他原始过程记录材料按照第十九条执行,考核档案编号和存档按照第十八条执行。
3.课程考核所有档案材料由开课学院负责整理、装订和存档(见《安康学院课程考核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要求)。
4.根据《安康学院课程考核管理办法》“第二十条材料归档时间”要求,本学期课程考核归档材料须于工作结束后4个教学周内装订、整理完毕(即下学期第3周前整理归档完毕)。
五、其他事宜
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教务处考试科,联系电话:0915-3261853,联系人:梁老师。
附件:
2019-2020学年第1学期办理缓考、免考、免修、借读生、交流生手续的学生汇总表(统计数据截止2019年12月30日)
教 务 处
2019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