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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统计2019-2020学年第1学期教学工作量的通知
2019-12-16 16:04     (点击: )

 

 

各二级学院、相关部门、各位教师: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现将2019-2020学年第1学期教学工作量统计工作通知安排如下:

一、统计范围和教师网上申报时间

1.统计范围:仅限2019-2020学年第1学期所产生的教学工作量。

2.教师网上申报时间:201912178-122018点,请教师在此时间内完成教学、考试工作量申报工作。

二、教学工作量计算依据

1.《安康学院教师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院发〔201170号);

2.《安康学院教师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补充规定》(校发〔201387号);

3.教务处办公会议纪要(2016年第二次和2018年第二次)。

三、工作流程和时间节点

教务管理系统统计工作量(1216日前)——教师查询和网上申报教学、考试工作量(12178-122018点)——二级学院审核(122018-2318点)——教务处复核(122318-2418点)——二级学院公示和教师签字确认(1226-27日)——材料报送教务处(122718点前)——教务处汇总和公示(20191230-31日,只公示1次)——报人事处(202011日)。

四、工作量统计与申报说明

1.理论教学工作量教务管理系统自动统计,所有课程系数K1均取值为1。因课程系数K1、教学计划基础数据错误,导致系统统计的工作量与实际教学工作量有出入的,教师按照工作量计算办法的相关规定进行计算,在教务管理系统教学工作量申报中进行更正(系统统计多于实际课时的,填报负数,扣减;系统统计少于实际课时的,填报正数,增补)。

2.实践(实验)课、分组课、实践环节等教学工作量系统未自动统计,任课教师需按工作量计算办法,在教务管理系统教学工作量申报申报,审核通过后计入。其中,课内实验课时教学工作量教务系统已参照理论课工作量计算办法按1组开设计入,分组课任课教师需按照实际授课工作量核算在教务管理系统教学工作量申报补报差额。

3.在岗的专任教师填报6课时教研工作量。

4.考试工作量(含学期初补考)请在教务管理系统考试工作量申报页面申报。期末考试选择“正常考试”;期中考试选择“期中”;补考选择“补考”;试卷发放及回收考试工作量、课程考核改革增加的考试工作量和教务处认定的其他考试工作量选择“其他”中填报。教师填报时请对应选择,不允许随意选择。江北校区监考和江南校区监考工作量均按每场次1学时填报。

6.课程考核改革的考试工作量申报要求:2018-2019学年第2学期通过检查验收的课程,任课教师在教务管理系统考试工作量申报页面中选择“其他”,按二级学院实际核定、公示的考试工作量填入“阅卷”栏进行申报(如:20个考试改革工作量,选择“其他”——试卷栏填“200”)。

7.各二级学院指定的试卷发放及回收负责人(含学期初补考)按实际工作的天数计算。江南校区、江北校区每天均按1学时填报考试工作量,半天折半计算。

8.对同一个教学班同一门课程多名教师授课情况,教务管理系统未自动统计,任课教师需根据实际授课情况依据文件在教务管理系统教学工作量申报页面申报,通过审核后计入教师工作量登记表。

9.劳动课(后勤处)、军事理论(学工部)、无纸化考试(信息中心)、形势政策(马克思主义学院)、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学工部)、安全教育(保卫处)、健康教育(后勤处)等课程教学工作量、考试工作量,由各部门(相关二级学院)统计直接报教务处进行核算,任课教师无需在教务管理系统中申报。

10.留学生工作量由学生所在的二级学院进行统计,国际教育学院汇总签字、盖章后报教务处,任课教师无需在教务管理系统中申报。

11.校外兼职研究生导师按学校相关文件执行,由科研处统计、审核后报直接报人事处,任课教师无需在教务管理系统中申报。

12.教师指导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的教学工作量,按照工作量计算办法补充规定(校发〔201387号)进行计算。指导教师填写《安康学院大学生社会实践指导教师工作量申报认定表》报所在的二级学院,其中集中性(校级团队)社会实践工作量由二级学院会同学校团委共同核定,由学校团委汇总签字盖章后报教务处,教师无需在教务管理系统中申报。分散性社会实践工作量由二级学院审核认定,教师在教务管理系统【教学工作量申报】页面进行申报。

五、二级学院之间交叉授课(含公共课、实践、实验等课程)工作量的统计与审核

因学校年终津贴分配核算的需要,各二级学院需要统计本学院教师承担其他学院所有课程教学工作量。具体要求为:开课学院按授课学生所在学院分别统计本学院教师承担其他学院课程教学工作量,填写《2019-2020学年第1学期承担其他学院工作量统计表》(附件1),经授课教师确认后,电子版报送学生所在学院确认无误后,再汇总填写《2019-2020学年第1学期承担其他学院工作量汇总表》(附件2)。

六、工作要求

1.请各二级学院高度重视教师教学工作量统计工作,确保统计工作公平公正,数据客观准确。各二级学院要成立工作量审核工作领导小组,对教师申报的工作量进行认真审核,实行系(教研室)——二级学院两级审核制,核实教学任务项目、各项系数、计算结果等信息。特别是要对教师网上申报的多人同授一门课、实践、实验环节的教学工作量和考试工作量,在审核时,要注意核实教学任务、相关系数、监考次数、批阅试卷份数等数据信息,做到有理有据。

2.教师在教务管理系统中申报教学、考试工作量时,均需要在各个项目的备注栏中按照《安康学院教师工作量申报操作指南》的要求进行填写,凡备注栏不填写、填写不清楚或弄虚作假的,系(教研室)主任、二级学院教学院长请一律使用“返回申请人”操作。请教师及时使用“流程跟踪”功能查询自己申报教学、考试工作量各个条目的审核进程,并提醒系(教研室)主任进行审核。

3.各二级学院、各部门对本单位教师网上申报的教学工作量、考试工作量从教务管理系统中导出与《教师学期教学工作量登记表》、《2019-2020学年第1学期教师教学工作量统计汇总表》一并进行公示。

4.二级学院工作量公示无误后,请将《2019-2020学年第1学期承担其他学院工作量统计表》(附件1,仅电子版)和《2019-2020学年第1学期承担其他学院工作量汇总表》(附件2)、《教师学期教学工作量登记表》(系统导出,签字盖章齐全)、《2019-2020学年第1学期教师教学工作量统计汇总表》(系统导出,签字盖章齐全)纸质版各2份,于2019122718点前报教务处考试科存档,电子版发教务处考试梁老师。

5. 1230-31日,教务处公示2019-2020学年第1学期教学工作量(只公示一次),11日报人事处。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向学校纪委(监察处)、教务处反映。

6.教师申报工作量操作步骤及注意事项,请查阅《安康学院教师工作量申报操作指南》(操作过程参考上学期);二级学院教师所申报的教学、考试工作量查询和审核操作步骤及注意事项,请查阅《安康学院教师所申报教学、考试工作量查询和审核操作指南》(操作过程参考上学期),如有其他疑问请联系教务处考试科,联系人:梁波,电话:3261853

附件:

1. 2019-2020学年第1学期承担其他学院工作量统计表

2. 2019-2020学年第1学期承担其他学院工作量汇总表

                                             

                               教

 20191216

 

附件【2.2019-2020学年第1学期承担其他学院工作量汇总表.xlsx已下载
附件【1.2019-2020学年第1学期承担其他学院工作量统计表.xls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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