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各实习带队教师、各实习学生:
为做好国庆期间教育实习安全工作,根据《安康学院实习工作条例》和《安康学院教育实习工作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
1.加强实习生外出的安全管理,放假期间实习生离开实习学校要履行请假手续,并与实习带队教师保持联系,确保通讯畅通。返回实习学校后,及时办理销假手续。
2.10月7日收假当天,实习生必须按时返回实习学校。各实习带队教师及时汇总学生返校情况,并于当晚10点前,将实习生返校情况通过“教育实习管理QQ群”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3.各实习带队教师要加强实习生的安全管理,对未按时返校的学生要进行追踪了解,按有关程序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
二、强化学生安全教育
各实习带队教师要做好实习生安全教育提醒,及时发布(QQ群、微信群等)假期安全注意事项并通知到实习生,要求学生严格遵守实习学校的相关管理规定,听从实习学校工作及休假安排;注意放假期间的人身、财产及交通、住宿、饮食安全;不参加非正规单位组织的郊游、探险活动,不酗酒滋事,不打架斗殴。
三、明确假期学生去向
各实习带队教师要摸底清查,做好假期学生去向登记备案工作,做到学生去向明确,登记内容包括学生去向、离校和返校时间等,准确掌握学生动态。
四、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各实习带队教师提前做好应急预案,国庆期间保持通讯畅通,如有突发情况发生要及时处理,并及时报告教务处和相关二级学院。
五、其他事宜
1.伊犁州实习支教的安全管理工作,按照《关于做好伊犁州实习支教学生国庆假期安全工作的通知》要求执行。
2.有非师范专业实习的相关学院,参照本通知要求,强化实习安全管理工作。
教 务 处
2019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