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我校课程考核改革管理工作,优化流程,总结经验和查找问题,进一步做好后续课程考核改革工作。现决定对2018-2019学年第1学期课程考核改革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并核定增加的考试工作量。具体安排如下:
一、检验范围
2018-2019学年第1学期考核改革立项课程(附件1)。
二、时间安排
5月24日-6月6日:二级学院检查验收和核定工作量。
三、工作要求
1.请各二级学院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成立验收工作小组,对考核改革课程实施方案具体执行及取得的效果情况进行检查验收,评定出优、良、中、差等次,评定结果必须要有区分度,并将作为分配增加考试工作量的依据。检查验收时可参考《安康学院课程考核改革实施效果评价表》(附件2)中的评价指标进行评价,也可以根据专业或课程特点自行设计评价指标。
2.按照教务处办公会议纪要(2016年第二次)精神和《安康学院课程考核改革指导意见》(校发〔2018〕91号),课程考核改革增加的考试工作量按每门课程期末正常考试工作量的1.5倍打包划拨给各二级学院(附件3),由各二级学院根据验收结果进行再次分配,并在本学院内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公示结果电子版和任课教师签字的纸质版报教务处考试科(江南校区1102室)备案。
3.2018-2019学年第1学期课程考核改革实施效果评价表(纸质版)和工作量统计表(纸质版和电子版)请于6月6日之前报教务处考试科。
附件:1.2018-2019学年第1学期考核改革立项课程一览表
2.安康学院课程考核改革实施效果评价表
3.2018-2019学年第1学期课程考核改革增加的考试工作量统计表
教 务 处
2019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