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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2019学年第2学期补考工作安排的通知
2019-01-18 10:44     (点击: )

各二级学院: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计划,2018-2019学年第2学期补考工作集中安排在开学第2周星期三至星期五(3月6日至8日)进行,为确保补考工作有序开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安排

  1. 2018-2019学年第1学期期末考试成绩查询和补考信息核对

  1月21日教务处开放2018-2019学年第1学期期末考试成绩查询功能,请各二级学院通知学生登陆旧版教务管理系统(外网址:http://61.134.47.194/;内网址http://172.17.240.25/)进行查询,确认本学期集中补考的科目(公共选修课和部分实践环节无补考)和门次,并督促学生利用假期做好补考课程的复习工作。

  2. 补考试卷印制、装订、保管、发放和回收

  公共课试卷的印制工作由公共教研室所在的二级学院具体负责,教务处负责试卷保密和分发场地的协调及考试组织安排;专业课及以笔试形式考核的考查课程,补考试卷由开课学院负责。所有试卷(含考场材料)必须于2月28日前完成印制和封装。各二级学院要安排专人,按照补考科目及人数印制试卷,在试卷袋上注明考试科目、时间、地点、考试班级、人数等信息,做好试卷保管和保密工作,于考试前15分钟在指定地点发放试卷,考试结束后清点并负责回收。

  3. 补考试卷集中发放和回收地点

  江南校区:1号教学楼1207室

  江北校区:1号教学楼1205室 

  4. 补考的组织安排

  (1)2018-2019学年第1学期期末由二级学院分散安排的考查课程和非笔试课程的补考,由开课学院于3月4日至5日完成补考。安排方案于2月27日前报教务处考试科备案(纸质版和电子版)。

  (2)2018-2019学年第1学期期末集中安排的公共课程和专业课程考试,其公共课程补考安排方案由教务处统一制定,各二级学院及相关教研室协助教务处考试科做好核对工作,防止错排或漏排;专业课补考安排方案由各二级学院制定,于2月27日前报教务处考试科备案(纸质版和电子版)。

  (3)补考时间、科目、考场及监考等安排详见《2018-2019学年第2学期补考安排表》(另行下发)。

  (4)各二级学院要组织教师及时按要求阅卷,于3月15日前通过旧版教务管理系统(外网址:http://61.134.47.194/;内网址http://172.17.240.25/)提交学生补考成绩,根据《教务处办公会议纪要(2018年第一次)》相关要求,计算补考总评成绩时,计入平时成绩,且平时成绩在补考总评成绩中所占比例与正常考试相同。

  5. 补考工作量统计

  本次补考结束后,补考工作量在学期末进行网上申报。为减轻各二级学院期末工作量统计压力,在补考结束后,请各二级学院做好教师出题份数、补考监考次数和阅卷份数等统计工作,以备期末工作量审核时使用。

  二、工作要求

  1.请各二级学院严格执行《安康学院课程考核管理办法》(校发〔2018〕92号)相关要求,安排专人对试卷命题、制卷、保管、发放与回收、阅卷、成绩录入及补考材料归档等环节进行负责把关,确保补考工作顺利进行。

  2.请各二级学院进一步加强考风考纪教育和宣传,组织补考学生认真学习学校考试相关文件,引导学生诚信做人,诚信应考,提醒考生携带有效证件按时参加补考。

  3.请各二级学院进一步加强监考教师管理工作,组织监考教师认真学习《监考教师守则》,明确监考职责,督促教师佩戴监考证,严禁私自调换监考,监考过程不得离岗,不得做与监考无关的事情(如翻阅手机、阅读书报、吸烟、谈笑、睡觉、抄做试题,评阅试卷等)。

  4.学校和各二级学院分别成立补考巡查工作组,对补考工作组织、监考教师履职和考风考纪等情况进行重点巡查。

  5.其他未尽事宜,请咨询教务处考试科。联系人:梁波,联系电话:3261853。

 

                                                                                        教 务 处

                                                                                      2019年1月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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