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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5级、2016级和2017级在校生学年注册的通知
2018-09-20 10:19     (点击: )

 

各二级学院:

    在教育部学信网平台进行学年注册是延续在校学生学籍有效性的必要条件,为做好学生学籍管理,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确保学生学籍信息的准确,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和学籍电子注册工作的通知》(陕教生办〔201811号)及《安康学院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修订)》(校发〔2017148号)文件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请各二级学院认真核对本院各专业2015级、2016级和2017级在校生实有人数及学籍异动情况(包括休学、复学、转专业、退学、转学等),并认真填写《2015级、2016级和2017级各年级在校生学年注册人数统计表》(附件1)。教务处根据各二级学院提供的数据统一在学信网进行在校生学年注册。

二、时间安排

请各二级学院将审核签字后的《2015级、2016级和2017级各年级在校生学年注册人数统计表》,于928日前报送教务处教务科。

 

附件:2015级、2016级和2017级各年级在校生学年注册人数统计表

 

 

务 处

2018920

附件【附件:2015级、2016级和2017级各年级在校生学年注册人数统计表.xls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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