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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2019学年第1学期补考工作安排的通知
2018-07-30 21:27     (点击: )

各二级学院: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计划,2018-2019学年第1学期补考工作集中安排在开学第1周星期三至星期五(95日至7日)进行,为确保补考工作有序开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补考工作安排

    1. 2017-2018学年第2学期期末考试成绩查询和补考信息核对

    722日教务处开放本学期期末考试成绩查询功能,请各二级学院通知学生登陆教务管理系统进行查询,确认本学期集中补考的科目(公共选修课和部分实践环节无补考)和门次,并督促学生利用假期做好补考课程的复习工作。

    2. 补考试卷印制、装订、保管、发放和回收

    公共课试卷的印制工作由公共教研室所在的二级学院具体负责,教务处负责试卷保密和分发场地的协调及考试组织安排;专业课及以笔试形式考核的考查课程,补考试卷由开课学院负责。所有试卷(含考场材料)必须于92日前完成印制和封装。各二级学院要安排专人,按照补考科目及人数制卷,在试卷袋上注明考试科目、时间、地点、考试班级、人数等信息,做好试卷保管和保密工作,于考试前15分钟在指定地点发放试卷,考试结束后清点并负责回收。

    3. 补考试卷集中发放和回收地点

    江南校区:1号教学楼1207

    江北校区:1号教学楼1205 

    4. 补考的组织安排

    (12017-2018学年第2学期期末由二级学院分散安排的考查课程和非笔试课程的补考,由开课学院于93日至4日完成补考。安排方案于92日前报教务处考试科备案(纸质版和电子版)。

    (22017-2018学年第2学期期末集中安排的公共课程和专业课程考试,其公共课程补考安排方案由教务处统一制定,各二级学院及相关教研室协助教务处考试科认真核对,防止错排和漏排;专业课补考安排方案由各二级学院制定,于92日前报教务处考试科备案(纸质版和电子版)。

    (3)补考时间、科目、考场及监考等安排详见《2018-2019学年第1学期补考安排方案》(另行下发)。

    (4)各二级学院要组织教师及时按要求阅卷,于912日之前通过教务管理系统提交学生补考成绩。

    5. 补考工作量统计

    本次补考结束后,补考工作量在学期末进行网上申报。为减轻各二级学院期末工作量统计压力,在补考结束后,请各二级学院做好教师出题份数、补考监考次数和阅卷份数等统计工作,以备期末工作量审核时使用。

    二、工作要求

    1. 各二级学院要严格执行《安康学院课程考核管理办法》(校发〔201892号),安排专人对试卷命题、制卷、保管、发放与回收、阅卷、归档及成绩登记等环节进行负责把关,确保补考工作顺利进行。

    2. 各二级学院要组织补考学生认真学习学校考试相关文件,积极做好补考准备工作,提醒考生携带证件按时参加补考。要进一步加强考风考纪宣传,教育学生诚信做人,诚信应考。

    3. 各二级学院要进一步加强监考教师管理工作,组织监考教师认真学习《监考教师守则》,明确监考职责,督促教师佩戴监考证,严禁私自调换、脱岗等行为的发生,监考过程不得做与监考无关的事情(如翻阅手机、阅读书报、吸烟、谈笑、睡觉、抄做试题,评阅试卷等)。

    4. 学校和各二级学院要进一步加大对补考工作组织情况、监考教师履职情况和考风考纪的巡查力度。 

    三、其他事宜

    其他未尽事宜,请咨询教务处考试科。联系人:梁波,联系电话:3261853

 

 

                                                教

                                            2018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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