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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行2018年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测评笔试的通知
2018-05-02 09:45     (点击: )

各相关二级学院:

根据教务处《关于开展2018年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测评工作的通知》(教字〔2018〕11号)文件安排,现将我校2018年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测评笔试工作安排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考试时间

2018年5月5日(上午9:00-11:00,下午14:30-16:30)。

二、考试科目

《综合素质》在上午进行,报考类别为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

《教育知识与能力》在下午进行,报考类别为初级中学。

三、考场设置

江南校区考场设在江南校区10号教学楼;江北校区考场设在江北校区1号教学楼。考生可通过《2018年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测评考试安排表(详表)》(附件1)查看。

四、考务办公室和试卷装订室

江南校区在江南校区在10号教学楼二层教师休息室;江北校区在1号教学楼二层教师休息室

五、考务和监考乘车时间

5月5日上午8:00在1号教学楼前乘车(全顺车)前往江北校区考务办,中午11:20分返回江南校区。

5月5日下午13:45在1号教学楼前乘车(全顺车)前往江北校区考务办,下午16:50分返回江南校区。

六、考务人员和监考人员安排

所有考务人员和监考人员请上午8:30(下午14:10)准时到达考务办(江南校区在10号教学楼二层教师休息室,江北校区在1号教学楼二层教师休息室)。详情请查阅《2018年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测评考试安排表(总表)》(附件2)。

七、其他事宜

1.考生考前须认真查看考场,准备好考试用品。考试时需携带身份证(或学生证)按时到指定考场参加考试;严禁携带手机、电子产品和非考试用品进入考场。对违纪考生一律按照学校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考务人员和监考教师认真查看自己所在的校区,按时到达考务办,严格履行监考职责。

3.其他未尽事宜请和教务处考试科联系,电话:0915-3261853;联系人:梁老师。

 

附件:1.2018年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测评考试安排表(详表)

      2.2018年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测评考试安排表(总表)

      3.监考老师须知

      4.考生须知

 

教  务  处  

2018年5月2日 

附件【1.2018年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测评考试安排表(详表).xlsx已下载
附件【2.2018年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测评考试安排表(总表).xlsx已下载
附件【3.监考教师须知.doc已下载
附件【4.考生须知.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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