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二级学院:
根据教务处《关于开展2018年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测评工作的通知》(教字〔2018〕11号)文件安排,现将我校2018年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测评笔试工作安排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考试时间
2018年5月5日(上午9:00-11:00,下午14:30-16:30)。
二、考试科目
《综合素质》在上午进行,报考类别为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
《教育知识与能力》在下午进行,报考类别为初级中学。
三、考场设置
江南校区考场设在江南校区10号教学楼;江北校区考场设在江北校区1号教学楼。考生可通过《2018年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测评考试安排表(详表)》(附件1)查看。
四、考务办公室和试卷装订室
江南校区在江南校区在10号教学楼二层教师休息室;江北校区在1号教学楼二层教师休息室。
五、考务和监考乘车时间
5月5日上午8:00在1号教学楼前乘车(全顺车)前往江北校区考务办,中午11:20分返回江南校区。
5月5日下午13:45在1号教学楼前乘车(全顺车)前往江北校区考务办,下午16:50分返回江南校区。
六、考务人员和监考人员安排
所有考务人员和监考人员请上午8:30(下午14:10)准时到达考务办(江南校区在10号教学楼二层教师休息室,江北校区在1号教学楼二层教师休息室)。详情请查阅《2018年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测评考试安排表(总表)》(附件2)。
七、其他事宜
1.考生考前须认真查看考场,准备好考试用品。考试时需携带身份证(或学生证)按时到指定考场参加考试;严禁携带手机、电子产品和非考试用品进入考场。对违纪考生一律按照学校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考务人员和监考教师认真查看自己所在的校区,按时到达考务办,严格履行监考职责。
3.其他未尽事宜请和教务处考试科联系,电话:0915-3261853;联系人:梁老师。
附件:1.2018年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测评考试安排表(详表)
2.2018年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测评考试安排表(总表)
3.监考老师须知
4.考生须知
教 务 处
2018年5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