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7年12月20日 浏览次数: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评选表彰2017年陕西高等学校教学管理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陕教高办〔2017〕49号),学校对照文件条件,同意安康学院教务处申报陕西高等学校教学管理工作“先进集体”,推荐陈国杰同志为教学管理工作“先进个人”。
公示时间:2017年12月20日——22日
联系人:周云 电话:3261204
安康学院
2017年12月20日
上一条:2017年第4期(总第31期)《教学督导简报》出刊 下一条:关于网上补选2017~2018学年度第2学期公选课的通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