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强化教学管理,提高教学质量,根据学校本学期教学工作的整体安排,定于第8—10周开展期中教学检查自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自查目的
通过自查,全面了解本学院教学管理与运行情况,总结成绩,发现问题,寻找差距,提出改进措施,切实加强整改,不断改进教学工作,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二、自查内容
1.课程教学改革工作推进情况(各类课程改革项目实施情况,2018届毕业论文(设计)改革推进情况等)。
2.课程教学大纲编写工作进展情况。
3.实践教学开展情况(实验室及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建设、实验教学、实验室开放、实习实训落实及效果等情况)。
4.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情况(思路、措施及效果,实验室校企共建情况,校企共建课程建设情况等)。
5.创新创业教育开展情况(具体措施,课程开设情况,邀请行业企业专家讲座情况,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指导及实施情况,学生创新创业实践情况,创新创业导师队伍建设情况,学科专业竞赛组织开展情况等)
6.教研活动及课改沙龙组织开展情况(计划、落实及效果等)。
7.领导听课、教学督导小组工作开展情况、每周教学秩序巡查情况等工作的落实及效果。
8.按照试卷、毕业论文(设计)归档规范及《关于对试卷和毕业论文(设计)归档管理进行整改的通知》(教字〔2017〕76号)要求,对2016-2017学年第2学期试卷、2017届毕业生毕业论文(设计)相关资料整理归档情况。
9.对任课教师的相关教学材料及教学改革实施情况进行检查(理论及实践课教案、教学进度情况、作业及实验报告的批改情况、考勤登记、平时成绩记载及课后辅导、教学改革实施效果等)。
10.组织召开学生座谈会,征求学生对教学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情况。
三、自查要求
1.请各二级学院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对各个教学环节进行全面自查。
2.各二级学院组织召开期中教学自查会议和学生座谈会时,邀请联系本学院的校级教学督导参会指导。
3.根据课程授课情况及课程过程化考核要求,可安排适量课程进行期中考试。
4.各二级学院自查结束后,形成期中教学自查报告(报告模板见附件),于11月15日前将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至教务处质量管理科(江南校区2号教学楼2114室,联系人:方昕)。
附件:期中教学检查自查报告模板
教 务 处
2017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