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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选题及相关工作的通知
2017-10-23 10:08     (点击: )

各二级学院

2018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已进入选题、开题阶段,请各二级学院按照《安康学院毕业论文(设计)综合改革指导意见》(校发〔2017〕3号)和《安康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规范(试行)》(院发〔2009〕41号)要求,加强毕业论文(设计)的组织和管理工作,确保2018届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正常有序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毕业论文(设计)题目审查

选题是保证毕业论文(设计)质量的重要环节,二级学院应组织专家对各专业毕业论文(设计)题目进行集中审核,严把选题质量关。

1.题目来源:应以教师拟题为主,学生自拟为辅。尽量结合教师科研、创新创业项目、社会调查、专业实习等进行拟题,与生产实际、社会现实、经济发展、科学研究、教学改革紧密相关,确保能在各类社会实践活动中完成的课题达到一定比例。

2.课题的性质、难度、工作量、综合训练等情况应符合专业培养目标的要求,遵循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原则,具有一定的创新性和实践应用价值

3.应有数量充足的题目以满足学生挑选,保证一人一题,不得重复,并尽量避免与往届学生选题出现重复,保持较高的更新率。

4.鼓励申报团队课题。团队课题必须是符合本专业培养目标,各子课题设计合理,任务分工明确,研究内容有内在联系,并能体现团队成员间协同创新的设计或研究课题。每个团队不少于2名学生,可为同一专业的学生,也可为跨学科、跨专业组成团队,每个团队有总指导教师,每位学生有各自的指导教师。

5.学生毕业论文(设计)选题应由各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审定。选题一经确定,原则上不得随意改动。如确需变更,学生须填写《安康学院毕业论文(设计)题目变更申请表》,说明变更原由,经二级学院审核同意后,方可变更。

二、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资格审查

按照《安康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规范》要求本科生毕业论文指导教师由讲师及以上职称教师担任,助教可协助指导。中级职称的教师指导毕业生原则上不超过6人,高级职称教师指导毕业生原则上不超过8人。

对选题与社会生产实践或基础教育密切结合的毕业论文(设计),推行“双导师制”。学院应聘请相当于讲师或以上职称的行业企业专家、行政企事业管理人员、中小学教师和校内教师共同承担指导工作。校内指导教师负责掌握各种形式论文的进度及规范要求,并做好相关协调工作。校外指导教师的选聘由各二级学院负责,办理外聘教师手续后承担指导工作;每位校外指导教师所指导的学生人数以2~4人为宜,原则上不得超过6人。

二级学院应严格按要求做好2018届学生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资格审查工作,结合本学院实际情况做好毕业论文(设计)指导人员安排。

三、进程安排

各二级学院根据本学院实际情况,合理安排毕业论文(设计)选题、开题等工作进程。12月27日前将汇总整理好的《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选题汇总表》报教务处实践科。

                                                            

                                                 教  务  处  

                                            2017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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