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工作相关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工作通知如下:
一、新生核对学籍电子注册信息
核对对象:2017级普通本科新生、专升本新生。
各二级学院要组织新生认真核对《2017级新生学籍注册信息核对表》(附件1)中的各项信息,尤其是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出生日期、专业名称、培养层次等重要信息,正确无误的,学生本人签字确认。有学籍异动者(参军、请假、休学、退学等情况)应在备注栏注明,对于新生参军需保留入学资格的,在教务科办理相关手续。
二、新生学籍电子注册人数统计
学生进行学籍电子注册信息核对,二级学院进行数据审查并填报《2017级新生学籍注册人数统计表》(附件2),教务处根据二级学院填报数据在教育部平台进行学籍注册,并报省教育厅。
请各二级学院于9月22日前将《2017级新生学籍注册信息核对表》和《2017级新生学籍注册人数统计表》一并报送教务处教务科备案(江南校区1103办公室)。
附件:1.2017级新生学籍注册信息核对表
2.2017级新生学籍注册人数统计表
教 务 处
2017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