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按照教务处办公会议纪要(2016年第二次)精神,现将2016-2017学年第1学期课程考核改革增加的考试工作量按每门课程期末正常考试工作量的1.5倍打包划拨给各二级学院(见附件)。由各二级学院根据课程考核改革实施效果,进行再次分配,核定的每位教师增加考试工作量需在本学院内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于2017年5月19日前,将公示结果电子版和任课教师签字的纸质版报教务处考试科(江南校区1102室)备案。本学期期末工作量申报时,任课教师按照各二级学院核定、公示的结果在教务管理系统中(【教师考试工作量申报】页面中选择“其他”)进行申报。
附件:2016-2017学年第1学期课程考核改革增加的考试工作量统计表
教 务 处
2017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