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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届毕业生毕业清考及非毕业生第2次补考考试安排方案
2017-05-04 11:26     (点击: )

各二级学院:

按照教务处《关于2017届毕业生毕业清考、非毕业生第2次补考和2016届结业生换发毕业证考试工作安排的通知》(教字〔201736号),现将具体考试安排方案予以公布,请严格执行。

一、考试时间

2017515-18

二、试卷准备

1.所有公共课、专业课清考(含非毕业生第2次补考)试卷及考试用品(试卷袋、考试签名表、考场情况登记表等)均由各二级学院负责印制、保管。考试前20分钟指定专人在指定地点分发,并在考试结束负责回收。教务处负责提供试卷保密场地、分发场地,调配试卷运送车辆。

试卷发放地点:江北校区:1号教学楼21205室(教师休息室)

         江南校区:1号教学楼21207室(教师休息室)

2.试卷由监考教师1负责领取和回收;监考教师23组织考生入场。

三、毕业清考及非毕业生第2次补考考试安排

1.教务处负责清考及非毕业班第2次补考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检查,统一制定公共课考试安排方案(详见附件)。

2.各二级学院安排制定专业课考试方案,于512日前向学生公布,同时报教务处考试科备案。

3.各二级学院需安排专人负责试卷发放和回收工作,于512日前将试卷发放和回收负责人的名单、联系方式报教务处考试科。

四、监考教师注意事项

1.所有监考教师必须提前10分钟到达考场,严格履行岗位职责。

2.认真做好考生身份鉴别,要求学生按照《考试签名表》规定顺序就坐,并清理考场违禁物品。

3.要求学生在《考试签名表》上签名并做好考场记录。

4.江北校区监考教师,图书馆门前乘车时间:

1-2节监考:7:20       3-4节监考:9:30 

5-6节监考:13:50       7-8节监考:15:50

五、其他事宜

1.请二级学院提前做好考试宣传与动员工作,要求学生必须持有效证件(身份证、学生证、借书证、一卡通)参加考试并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参加公共大学英语课程考试的学生须携带收音机考试;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及考试违禁物品进入考场。

2.教务处未统一安排考试的公共课程,学生所在学院应主动联系开课学院协调安排,避免漏排情况的发生。

3.部分调整学院的专业,务必仔细核对毕业清考和第2次补考信息,要统筹安排,避免由于安排不当导致学生不能按时参加考试的情况发生。

 

附件:1.安康学院课程考试监考流程及注意事项

2. 2017届本科毕业生清考及非毕业生第2次补考公共课考试总体安排表

3.2017届本科毕业生清考及非毕业生第2次补考公共课考试安排

 

教 务 处  

20175 3

附件【3.2017届本科毕业生清考及非毕业生第2次补考公共课考试安排.xlsx已下载
附件【2.2017届本科毕业生清考及非毕业生第2次补考公共课考试总体安排表.xlsx已下载
附件【1.安康学院课程考试监考流程及注意事项.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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