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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年职称评审有关教学情况审核工作的通知
2016-09-28 21:23     (点击: )

各二级学院、各有关教师:

依照学校职称评审工作统一部署,教务处主要负责申报人员的教学工作量、教学评价、教学成果、申报讲师的教师到中小学锻炼或带队实习等情况的审核工作。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教学工作量由考试科负责审核。审核范围为20069月以后任现职以来的教学工作量;形势政策课、党课的教学工作量分别由宣传部、组织部审核,教务处负责汇总上报。联系人:梁波,联系电话:3261853

2.教学成果计分由综合科负责审核。审核范围为任现职以来取得的教学成果,按校党发〔201624号文件规定的范围和数量提供。联系人:周云,联系电话:3261204

3.教学评价由教务科负责审核。审核范围为20089月以后任现职以来的教学评价。联系人:陈国杰,联系电话:3261838

4.教师在中小学锻炼、带队实习等情况由实践教学科负责审核。到中小学锻炼的需有所去学校的证明及考核意见并经所在二级学院负责人签字,报教务处审核;教育实习带队的,直接到教务处申报审核;非师范专业带队实习的,需所在二级学院负责人签字后报教务处审核。联系人:徐江涛,联系电话:3261124

附件:安康学院2016年职称评审教学成果计分申报表

 

                                               教务处

2016928

附件【安康学院2016年职称评审教学成果计分申报表.xls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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