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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届本科毕业生毕业清考及非毕业班第2次补考考试安排方案
2016-05-06 15:49     (点击: )

 

各二级学院:

按照教务处《关于2016届本科毕业生毕业清考及非毕业班第2次补考工作安排的通知》(教字〔201622号),现将具体考试安排方案予以公布,请严格执行。

一、考试时间

2016517-20

二、试卷准备

1.所有公共课、专业课清考(含其他年级第2次补考)试卷及考试用品(试卷袋、考试签名表、考场情况登记表、违纪情况记录表)均由各二级学院负责印制、保管。考试前20分钟指定专人在指定地点分发,并在考试结束负责回收。教务处负责提供试卷保密场地、分发场地,调配试卷运送车辆。

试卷发放地点:江北校区:1号教学楼21205室(教师休息室)

        江南校区:1号教学楼21207室(教师休息室)

2.试卷由监考教师1负责领取和回收;监考教师2组织考生入场。

三、清考及第2次补考考试安排

1.教务处负责清考及非毕业班第2次补考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检查,统一制定公共课考试安排方案(详见附件)。

2.各二级学院安排制定专业课考试方案,于510日前向学生公布,同时报教务处考试科备案。

3.各二级学院需安排专人负责试卷发放和回收工作,于513日前将试卷发放和回收负责人的名单、联系方式报教务处考试科。

四、监考教师注意事项

1.所有监考教师必须提前15分钟到达考场,严格履行岗位职责。

2.认真做好考生身份鉴别,要求学生按照《考试签名表》规定顺序就坐,并清理考场违禁物品。

3.要求学生在《考试签名表》上签名并做好考场记录。

4.江北校区监考教师,图书馆门前乘车时间:

1-2节监考:7:30       3-4节监考:9:40 

5-6节监考:14:00      7-8节监考:16:00

五、其他事宜

1.请二级学院提前做好考试宣传与动员工作,要求学生必须持有效证件(身份证、学生证、借书证、一卡通)参加考试并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参加公共大学英语课程考试的学生须携带收音机考试;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及考试违禁物品进入考场。

2.教务处未统一安排考试的公共课程,学生所在学院应主动联系开课学院协调安排,避免漏排情况的发生。

3.部分调整学院的专业,务必仔细核对毕业清考和第2次补考信息,要统筹安排,避免由于安排不当导致学生不能按时参加考试的情况发生。

附件:

1.2016届本科毕业生清考及非毕业班第2次补考公共课考试安排

2.2016届本科毕业生清考及非毕业班第2次补考公共课考试总体安排表

 

                                   教 务 处

  201656

附件【2.2016届本科毕业生清考及非毕业班第2次补考公共课考试总体安排表.xlsx已下载
附件【1.2016届本科毕业生清考及非毕业班第2次补考公共课考试安排.xls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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