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相关部门:
2013年度教研成果和标志性成果奖励经第一次公示后,现将第二稿再次公示,公示时间3天(截止2013年12月23日18:00)。如有疑问之处请在公示期内更正,逾期责任自负。
联 系 人:陈老师 0915—3261204
教 务 处
2013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