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根据《安康学院教师教学工作规范》(安康学院 教字 〔2006〕25号)对本科课程主讲教师要求,请各院系认真做好下学期本科课程主讲教师的资格审查,并于12月25日前将本院系《2013~2014学年第二学期本科课程任课教师情况汇总表》送交至教务处1102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123688291@qq.com),所有不符合条件的教师需有书面说明。鉴于时间较为紧迫,请各院系高度重视,做好此项工作。
教 务 处
2013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