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青年教师课堂教学基本技能,促进教师之间相互学习和借鉴,调动广大教师教学积极性和创造性,深化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的改革,提高我校教育教学质量,学校决定,举办第五届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大赛。现将大赛活动安排如下。
一、参赛条件及范围
1.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师德高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2.对教学工作认真负责,教学工作量饱满,教学效果优良,受到学生普遍欢迎。
3.参赛当年未发生教学事故。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8年7月1日以后出生)的专任教师。往届已获教学能手荣誉的教师不再参加。
5.各院系按学校分配名额推荐参加决赛青年教师。
二、 组织与分工
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大赛在安康学院教学委员会指导下,由教务处、各院系主办,学校成立第五届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大赛领导小组,下设由学校教学督导为主的评审专家组,负责大赛的评奖工作。
各院系成立由系主任(院长)为组长的基本功大赛工作小组,负责审查、申报和推荐工作。
教务处成立由处长为组长的工作小组,其成员为教务处副处长、科长及相关人员,负责决赛阶段的组织与实施工作。
宣传部负责大赛的宣传报道及集中演示阶段的录像工作。监察处负责对大赛过程的监督,保证大赛的公平公正。
三、比赛类别及分组
本次大赛分院系初赛和学校决赛两个阶段。初赛由各院系具体组织实施,决赛由学校教务处组织实施。决赛分文科、理科和术科三个小组,具体按课程教学内容特点分组,经管系、教科系可根据教师授课内容特点参加相应类别分组比赛。
文科组:中文系、政史系、外语系
理科组:数统系、电信系、化学系、农生院
术科组:艺术系、体育系
四、决赛内容及评分组成
1. 随堂听课:评委在规定时间段内随机进课堂(教学场所)听课并打分,占总分45%。
2. 教案:参赛者需提供参赛课程的教学大纲、教学进度表、完整教案、讲稿,采用多媒体教学的还需提交PPT课件,集中演示前统一评比,占总分15%。
3. 集中演示:参赛选手自选准备20-25分钟的教学内容,并做好相应的教学设计,进行教学演示与答辩,占总分40%。
五、 比赛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 初赛阶段:9月23日—10月18日
1.各院系要高度重视并认真做好竞赛的组织工作,制订院系竞赛方案,切实把竞赛作为教师教学交流、教学培训、教学研讨的一种有益形式,以竞赛为契机,调动广大教师投身教学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营造良好的教风。
2.各院系要做好竞赛宣传动员工作,发现典型,总结经验,认真组织青年教师观摩、学习,并及时推广好的教学经验,对教学基本功差的教师应提出明确的指导意见。
3. 各院系于9月24日将本部门初赛评审专家组成员以及初赛安排意见报教务处教学科备案。初赛结束后,院系按分配名额(附件1)择优推荐参加学校决赛教师,并于10月18日报送参赛人员汇总表(附件2)、参赛课程教学大纲、教学进度表(含电子版)。联系人:高翔
(二)决赛阶段:10月19日—12月3日
1.随堂听课:10月21日—11月22日。评委根据该环节专家评分指标进行量化评分(占该项总分的80%),同时在课堂上随机抽取10名学生填写《安康学院教师教学质量学生评分表》对教师课堂教学进行评议(占该项总分的20%)。
2.教案评比: 11月25-27日进行教案评比。
11月25日(第13周星期一)提交参赛课程的完整教案、讲稿以及PPT课件。联系人:高翔。
3.集中演示:11月28-12月2日,参赛选手需提前准备20-25分钟的课程教学内容,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注:通过随堂听课、教案评比后推选出10-15名选手参加集中演示。进入集中演示阶段的参赛教师务必于11月28日(第13周星期四)提交演示内容的教学设计方案(含电子版)。联系人:陈国杰
六、表彰奖励
本次大赛设立个人一、二、三等奖,一、二等奖获得者授予“安康学院青年教师教学能手”荣誉称号,获奖教师按照等次计入相应教研积分,获奖结果也将作为教师职称晋级与岗位聘任等的依据之一。
比赛结束后,学校将组织第五届“青年教师教学能手”于12月4日—13日在全校范围内公开示范教学,展示我校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与精神风貌。
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大赛是学校加强青年教师培养的重要途径,各院系要加强对青年教师的教育和引导,做好预赛的各项工作,各相关职能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确保竞赛工作圆满完成。
教 务 处
2013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