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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3级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及图像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
2013-09-15 17:19     (点击: )

各院系:

    做好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和学籍电子注册既是高等学校的常规性工作,也是保护学生权益,维护高等学校办学秩序和国家教育制度的一项严肃工作。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复查和学籍电子注册工作的通知》(陕教生办〔201311号)文件要求,现将我校2013级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及图像信息采集工作安排如下,请各院系高度重视,配合教务处做好此项工作。

一、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

新生入学后教务处采集学生本人图像信息,完善新生学籍数据库,各院系通过审核比对新生录取名册、高考电子档案、像片、身份证件等材料,审核学生入学资格,及时发现并处理冒名顶替等弄虚作假行为;严禁院系将未经省级招生部门审核录取的学生留在学校学习,杜绝任何学籍学历遗留隐患。

二、新生学籍电子注册信息核对工作

1. 认真核对新生学籍电子注册信息

新生学籍电子注册信息核对对象:2013级普通本专科新生、2013级特殊类新生(专升本、五年一贯制)。

各院系要组织新生认真核对2013级新生学籍电子注册信息核对表》(附件1)中的各项信息,尤其是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出生日期、专业名称、培养层次等重要信息,不能有丝毫差错。信息正确无误的,须学生本人签字确认,院系要安排专人负责检查学生核对情况。有下列情况者应在备注栏注明:(1)身份证号变更;(2)学籍异动(复学、休学、应征入伍、请假等情况)。

2. 学籍信息修改

因身份证号码系错号、重号而需要更正的学生,须填写《安康学院学生学籍信息变更申请表》并提供县级及以上公安机关开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号码变更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高考报考志愿表及承诺书等材料,由教务处初审,汇总后报省教育厅审核修改。未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者,一律不受理修改申请。

三、新生学籍电子注册人数统计工作

学生进行学籍电子注册信息核对,院系学生工作领导小组须进行数据审查并填报《2013级新生学籍电子注册人数统计表》(附件2),各环节实行签字负责制。对于错报、漏报新生数据而影响新生学籍电子注册的,学校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新生图像信息采集工作

1.采集时间、地点

江南校区   9月21     1号教学楼1楼大厅

江北校区   9月22     1号教学楼1120办公室门口

照相具体安排见《2013级新生图像信息采集时间安排表》(附件3)。

2.采集工作要求

请各院系务必通知2013级所有学生按时到指定地点进行图像采集,切勿缺席。

1)图像采集工作会议。请各院系通知2013级各班班长于9181630参加会议,江南校区在1号教学楼1305教室;江北校区在1号教学楼1106教室。

2)基本要求。各班必须在规定时间前20分钟按拍照顺序号排队等候,依次拍照,以免造成照片与学生不符等错误发生。具体照相要求见《图像采集基本要求》(附件4)。

3)缴费标准。为了使拍摄的数码相片规格达到学籍注册平台、教务管理系统、一卡通系统以及办理学生证、借书证等对图像信息的要求,学校委托摄影公司统一进行拍照,费用学生自理,10/人。各班班长统一收齐,在拍照前直接交予摄影公司人员。

五、时间安排

 请各院系将《2013级新生学籍电子注册信息核对名单》(附件1)和《2013级新生学籍电子注册人数统计表》(附件2)审核后,于9181800前报送教务处教务科。

附件: 

1. 2013级新生学籍电子注册信息核对表

2. 2013级新生学籍电子注册人数统计表

3. 2013级新生图像信息采集时间安排表

4. 图像采集具体要求

 

                                    教 务 处

                                  2013年9月15日

 

附件【附件3:2013级图像采集时间安排.xls已下载
附件【附件4 图像信息采集要求.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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