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相关部门:
2011年度教研成果经个人申报,所在院系、部门汇总审核,教务处复查,现将审核结果予以公示,请成果申报人及时查看,如有疑问或不准确之处,请在公示期内到教务处予以更正,公示时间2天(截止2011年12月29日12:00),逾期责任自负。
有关说明:
1.本次统计依据《安康学院教研、科研绩效计分办法(修订)》(院发〔2011〕23号)执行;
2.本次统计的教研成果起止时间为201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3.2010年部分教研成果由于时间问题未申报,本次一并公示;
4.对于省部级只认定省政府和教育厅的发文,其它省级部门和协会等机构按照市厅级认定。
联 系 人:陈老师 0915-3261824
教 务 处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