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按照教育部、省教育厅2011届毕业生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工作安排,依据我院关于毕业生获取毕业资格相关规定,现对2011届毕业生进行毕业资格预审核,请各院系密切配合,严格按照学院安排,认真做好本届毕业生学历证书电子注册数据核对工作和毕业清考工作。
一、 2011届毕业生学历证书电子注册数据核对工作
做好毕业生电子注册数据核对工作是颁发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毕业生派遣就业的基础,直接关系到毕业生的切身利益。请各院系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确保毕业生学历证书电子注册数据准确、规范。
1.认真做好毕业生学历证书电子注册信息核对工作和毕业生人数统计工作。
(1)毕业生学历注册中的各项信息,尤其是姓名、性别、专业名称、培养层次、考生号(原高考准考证号)、身份证号等重要信息,必须由毕业生本人核对,不能有丝毫差错。对注册数据库中的关键字段要按照附件1的要求核对确认。如有下列情况的毕业生应在备注栏中注明:①姓名变更;②出生日期变更;③身份证号变更;④学籍异动(复学、休学、转学、专业变更、学籍处理等)。学籍信息至今还需要修改的学生需填写《安康学院学生学籍信息变更申请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县级及以上公安机关开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号码变更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高考报考志愿表及承诺书复印件等),由教务科汇总报省教育厅审核修改。对于学籍信息需要变更却未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者,省教育厅一律不予修改。
(2)学生进行数据核对,辅导员或班主任进行数据审查统计,院系主管领导最终审核。各环节实行签字负责制,绝不允许个别人全权代签。对于错报、漏报毕业生数据而影响学历电子注册和学历、学位证书办理与颁发的,学院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2.认真核对学历注册图像信息。毕业生学历注册图像信息须经本人在学信网核对确认之后,方能生效。从今年起,教育部要求学籍数据和图像必须同时上网,否则不予注册。2011届毕业生图像信息已上网(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 ),目前我院仍有61名学生未核对确认(详细名单见附件3)。请各院系督促未核对图像信息的学生,必须于5月15日前核对完毕。
3. 请各院系严格按照要求,核对2011年预计毕业生名单(附件1),统计填报2011年各专业预计毕业生人数统计表(附件2),并于5月12日前报送教务处教务科。
二、2011届毕业生毕业清考工作安排
1.清考时间: 6月7日-8日公共课清考; 6月9日-10日专业课清考,具体考试安排另行通知。
2.清考对象:2011届毕业生中有不及格课程的学生以及计算机等级考试、英语A、B级考试或英语四六级考试未达到学院规定者。具体规定如下:
(1)在校期间有不及格课程的所有学生。
(2)专科学生未通过A、B级考试者(按艺术类招生的专科学生大学英语课程考试合格即可),其中英语专业学生未通过A级者;本科学生(含专升本)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低于360分者,需参加学院组织的毕业英语水平测试;外语类专业学生未通过本语种专业四级考试者,由外语系组织参加学院外语水平测试。
(3)专科学生未通过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者、本科学生(含专升本)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二级笔试、机试都未通过者(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和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学生除外),需参加学院组织的毕业计算机水平测试。
(4)毕业英语和计算机水平测试,报名时间: 5月9日-13日。报名网址:http://61.134.47.194/。逾期未在网上报名,错过补考者,责任自负。
(5)2010届结业欲换发毕业证的学生。
3.清考工作要求:
(1)请各院系提前核查毕业生课程成绩,仔细统计不及格课程学生名单,周密安排专业课补考。公共课清考由教务处统一安排。
(2)请各院系依据教务处提供的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和全国大学生英语等级考试成绩,认真核查毕业生计算机和英语水平达标情况,及时统计未达到我院规定的学生名单,告知其应严格按照教务处安排,报名参加清考。
(3)请各院系提前通知需参加清考的学生,做好补考准备。
(4)清考结束后,督促有关教师及时做好补考成绩的录入工作,为毕业生资格审核打好基础。
三、2011届毕业生毕业资格预审核工作安排
清考结束后,请各院系严格按照《安康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及《安康学院人才培养方案》的相关要求对毕业生进行毕业资格预审核,并于6月17日前将未达到合格毕业生条件的学生名单(附件4)报送教务处教务科,作结业处理。
附件:1.《安康学院2011年预计毕业生名单》
2.《安康学院2011年各专业预计毕业生人数统计表》
3.《2011届毕业生未上网核对毕业图像名单》
4.《2011年未达到合格毕业生条件的学生情况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