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根据《安康学院“十二五”事业发展规划》和《安康学院“十二五”学科专业规划》等文件要求,为推进学科建设,优化专业结构,进一步加强本科教育工作,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学院拟组织申报2012年新增专业。为做好此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新增专业申报的原则意见
1.各学院要依据《安康学院“十二五” 事业发展规划》和《安康学院“十二五”学科专业规划》,结合我院的办学定位、特色申报新专业。
2.新增专业申报要以适应陕西地方及毗邻地区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人才市场要求,以发展应用型学科专业为重点,通过增设新专业促进学院学科专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努力形成与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学科专业和人才培养结构。
3.要充分、科学地论证新增专业的生源和就业前景,坚持以社会需求为导向的原则,要根据社会对人才的需求和就业形势,科学地调整设置专业。
4.已具有一定规模的本科专业的院系一般不再新增设本科专业。
5.专科专业以调整为主(停招、新增),在本院系现有专科专业总量不变的基础上,可新增新的专业。
二、新增专业的基本条件
1.符合学院发展规划,有详细的专业人才需求论证报告,非师范专业年招生规模一般为60,师范专业年招生规模一般为80人。
2.具有人才培养方案,制订出符合专业培养目标的人才培养计划及主要课程的教学大纲。根据各类专业的具体情况进行职业分析,确定其具体的知识、能力结构和职业素质要求,将各专业培养目标进一步具体化、个性化。
3.具备完成该专业人才培养计划所必需的师资队伍。
4.具备该专业所必需的开办经费、实验室及仪器设备、实践训练场所、图书资料等办学基本条件。
三、新增专业申报程序
1.新增专业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2.学院内申报程序如下:
(1)4月底之前,各院系组织有关人员完成对新增专业的论证调查,提供准确和科学的论证材料。
(2)提交如下书面材料,于5月5日前交教务处:
①专业人才需求论证报告,说明设置专业的主要理由和其它情况;
②专业人才培养计划(暂照2008版人才培养计划要求制定);
③课程教学大纲(按照2008版教学大纲要求制定);
④高等学校增设专业申请表(附件1)、高等学校专业设置汇总表(附件2);
⑤教师基本情况和办学条件等补充说明;
⑥教师基本情况一览表。
(3)教务处将各拟增设专业的论证材料呈送学院教学委员会审议。
(4)学院召开教学委员会对各拟增设专业进行评审,投票确定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并提出对申报材料的修改意见。
3.学院将拟新增专业的申报材料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附件1:高等学校增设专业申请表(试行)
附件2:高等学校专业设置汇总表
(注:附件1、2请在教务处网页“下载中心”自行下载。)
教 务 处
二○一一年二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