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根据学校《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校级教学成果奖申报评选工作的通知》(校发〔2021〕63号),学校组织开展了2021年校级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经成果完成人申报、学院(部门)推荐、专家评审、教学委员会审议,共评选出优秀教学成果奖15项,其中特等奖4项,一等奖5项,二等奖6项,现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1年7月16日—20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及时与教务处联系。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915-3261813
附件:安康学院2021年教学成果奖拟获奖名单
教务处
2021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