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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行2021年3月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的通知
2021-03-23 09:51     (点击: )

各二级学院、相关部门、全体考生:

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21年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工作的通知》(教试中心函〔2020120号)和陕西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21年陕西省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工作的通知》(陕试社考〔20204号)要求,我校20213月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将于327-29日进行。为确保本次考试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场分布:安康学院江南校区(考点代码610001)考场设置在江南校区图书馆四楼北、五楼北机房;安康学院江北校区(考点代码610087)考场设置在江北校区逸夫科技楼A301B301机房。

二、请考生登录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打印时间:2021年3月20日9:00起至当次考试结束。

三、325日(星期四)14:10-16:00,参加本次考试的考生可凭准考证到自己所在考点的就近考场参加考前模拟测试,熟悉登陆环境和考试系统。

四、请考生在江南校区图书馆门前或江北校区逸夫科技楼门前仔细阅读《考生须知》、《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33号令)(节选)》等考试规章制度。

五、请考生携带《体温自我监测登记表》(填写签字齐全,查验身份时上交)、准考证、身份证(含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签字笔、鞋套按准考证上的时间提前30分钟到达候考室(江南校区图书馆六层报告厅;江北校区逸夫科技楼二层大厅)进行身份核验和领取考试机位号牌。考生进入考场时严禁拥挤,注意安全。

六、所有考场全程24小时录像监控,严禁系统管理员、监考教师、考务工作人员和考生携带手机、U盘等违禁物品进入考场;严禁所有人员对考试情况(含横幅、考场示意图、考试宣传展板、机位号牌、考场内部布置、模拟和正式考试试题、考试保密相关资料等)拍照及在微信、微博、QQ空间等自媒体发送有关考试内容。

七、监考教师必须按照教育部、陕西省有关考试的文件精神,严格履行《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监考人员守则》中的监考职责。326日(星期五)下午16:00所有监考教师、考务人员在江南校区2号教学楼教务处会议室参加考前培训。

八、请相关部门按照《安康学院20213月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考务手册》安排本部门参与人员,按时到岗并严格履行职责,确保本次考试顺利进行。校内各单位请勿在考场周围举办活动,以便给考生营造一个良好的考试环境。

九、请各二级学院督促本学院参加考试的考生及时自行打印准考证、按规定参加模拟考试和正式考试,提醒考生不要携带手机、背包、书籍等考试违禁物品进入考场,并做好本学院考生诚信应考的教育工作。

十、江北校区逸夫科技楼A301B301机房324日早晨8:00329下午18:00日停课;江南校区图书馆四楼北、五楼北机房324日早晨8:00329日中午12:00停课;图书馆四楼南、图书馆五楼南329日早晨8:00-12:00停课;请教务处教务科、信息化处和开课学院做好调课、补课工作。

十一、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教务处考试科。联系人:梁老师;联系电话:0915-3261853

  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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