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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第1学期课程重修和补修工作的通知
2020-10-14 08:56 教务科    (点击: )

各二级学院:

根据《安康学院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校发〔2017〕148号)和《安康学院学生课程修读管理办法(试行)》(校发〔2019〕133号)有关规定,现将20202021学年第1学期课程重修和补修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补修对象

1.重修:2017级、2018级、2019级学生;

2.补修:2019级转专业学生。

二、重补修范围

本次重修仅对2017~2018学年第1学期2018~2019学年第1学期20192020学年第1学期所有不合格课程,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进行重修或补修

1.经补考后仍不合格的课程;

2.集中实践教学环节(见习实习、毕业论文/设计等)正常考核不合格的课程;

3.公共选修课正常考核不合格的课程;

4.因转专业等原因未修读的课程。

三、重补修方式

1.跟班重修(选课):同一公共基础课程学生重修人数小于30人或同一专业课程学生重修人数小于20人,且学生申请重修课程与开课学期所修其他课程时间不冲突的,学生跟随所申请班级进行修读。

2.跟班重修(选课自修):课时间冲突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参加单开班、跟班重修的,学生可申请自学修读,并参加学校组织的考试。

四、申请程序

1.登录“教学综合信息服务平台”查询本学期开设课程,查看是否有自己需要重修的课程;

2.选择自学重修的课程,原则上优先选择本专业开设的重修课程,如本专业没有开设的,可以在本学院范围内选择开设的重修课程;

3.在教学综合信息服务平台进行网上报名。重修报名方式分为:跟班重修(选课)、跟班重修(选课自修)

跟班重修(选课):学生本学期正常开设课程与重修课程上课时间不冲突的,选择跟班重修(选课)。

跟班重修(选课自修):学生本学期正常开设课程与重修课程上课时间冲突的,选择跟班重修(选课自修)。

补修报名方式:跟随下一年级相应学年学期进行补修。

五、报名时间和网上报名

202010158:00101823:00

学生进行网上报名,操作步骤为:登录学校官网主页数字校园https://cas.aku.edu.cn/lyuapServer/login)→输入用户名和密码→点击【教务系统】→报名申请→重修报名(或教学项目报名)→选择跟班重修(选课)或跟班重修(选课自修)(见附件)。

六、重补修考核

重修、补修课程考核时间同20202021学年第1学期期末考试一并进行。

重修、补修课程考核与期末正常考试课程考核冲突时,须先参加正常考试课程期末考核,重修、补修的课程须申请缓考,跟随次学期初补考一并进行。

七、成绩登录

重修、补修课程成绩由开课学院负责,需由任课教师根据学生考核结果录入正方教学综合信息服务平台。

八、注意事项

1.学生应按规定时间和具体要求办理课程重修、补修手续,逾期不办理者,无资格参加本学期重修、补修,视为放弃重修、补修资格。

2.按学校有关文件规定所有考试不合格课程重修次数为1次,重修考试成绩不合格的,可参加次学期该门课程补考。

3.个别学生需重修、补修的课程比较多,请各辅导员和教学秘书加强指导,帮助学生合理安排学习计划,使其顺利完成学业。

附件:安康学院重补修报名操作指南

 

     

教务处

                               20201014

附件【附件.安康学院重修报名操作指南.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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