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决定对省级、校级“一流专业”2021年度建设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1.省级一流专业
汉语言文学、思想政治教育、体育教育、美术学、小学教育、财务管理、农学、园林、旅游管理
2.校级一流专业
数学与应用数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子信息工程、应用化学、化学工程与工艺、英语、学前教育、会计学、食品科学与工程
二、考核依据
《安康学院2021年度“一流专业”建设任务书》
三、考核办法
考核采取查阅资料、听取汇报与答辩相结合的方式,由各专业负责人对照年度任务, 紧扣“说(目标任务)—做(实施情况)—证(证明材料)”三个环节进行汇报。学校邀请专家根据年度任务的实施与达成情况,进行综合评价。
四、考核安排
各一流专业所在院系填写《安康学院一流专业2021年度建设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自查表》(见附件),并附支撑材料,于12月13日前将纸质稿一式一份交教务处教学科,电子版发送至18478309@qq.com。
汇报答辩时间初步定于12月15日,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联系人:李老师 电话:3261824
附件:安康学院一流专业2021年度建设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自查表
安康学院
2021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