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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2021学年第2学期补考工作安排的通知
2021-03-02 11:53     (点击: )

各二级学院: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整体安排,2020-2021学年第2学期补考工作集中安排在315-19日(第3周星期一至星期五)进行,为确保本次补考工作顺利开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安排

1.补考信息核对

35日前,各二级学院通知学生登陆教务管理系统(http://jwxt.aku.edu.cn/jwglxt/)查询2020-2021学年第1学期(含2019-2020学年第2学期延迟到上学期进行的课程)成绩,确认需补考的科目(成绩为“未修”、公共选修课、部分实践环节无补考),并督促学生做好补考课程复习工作。

2.补考试卷印制、装订、保管、发放和回收

补考试卷的印制工作由开课学院具体负责,教务处负责试卷保密和分发场地的协调。开课学院按照补考科目和补考学生人数,于312日前完成所有试卷(含考场所需相关材料)的印制和封装,并在试卷袋上注明考试科目、时间、地点、考试班级、人数等信息,做好试卷保管和保密工作,各二级学院试卷发放与回收人负责人于考试前10分钟在指定地点发放试卷,考试结束后清点并负责回收试卷。

3.补考试卷集中发放和回收地点

江南校区:1号教学楼1207室或10号教学楼二层教师休息室

江北校区:1号教学楼1205

4.补考组织安排

12020-2021学年第1学期(含2019-2020学年第2学期延迟到上学期进行的课程)期末课程考核由二级学院分散安排的,其补考由开课学院协调学生所在学院于315-19日非集中补考时间段内组织完成,安排方案(纸质版和电子版,样表见附件)于312日前报教务处考试科备案。

22020-2021学年第1学期期末课程考核集中安排的(含提前结课的考试课程和2019-2020学年第2学期延迟到上学期进行的课程),集中补考安排方案由教务处统一制定,各二级学院协助教务处考试科做好信息核对工作,防止错排或漏排。

3)集中补考时间、科目、考场及监考等具体安排详见《2020-2021学年第2学期补考安排表》(另行发布)。

5.补考成绩录入

补考结束后,请各二级学院组织教师按要求及时阅卷,于32418点前通过新版教务管理系统(http://jwxt.aku.edu.cn/jwglxt)提交学生补考成绩。补考成绩录入时需注意以下事项:

1)本学期教务管理系统已经提取了补考学生上学期教师录入的各项名称和比例,任课教师仅需录入本次补考成绩,补考总评成绩将自动生成。

2)除公共选修课(含网络视频课)外,所有课程(含集中实践环节不安排补考的课程)均需录入补考成绩,不得留有空记录。集中实践环节不安排补考的课程,在补考成绩录入时,从备注栏下拉框中选择“重修”。

3)学生补考如“缺考”或“作弊”,录入补考成绩时,请在备注下拉框中选择“缺考”或“作弊”即可;备注栏下拉框中的“未修”、“缓考”、“免考”、“免修”、“交流生”、“借读生”,仅供课程期末考核成绩录入时使用,补考成绩录入时不得选择。

4)补考成绩录入完毕,请任课教师认真核对后再提交,打印《安康学院课程考核补考成绩登记表》,签字确认交系(教研室)主任审核,二级学院盖章后整理归档。

二、工作要求

   1.请各二级学院严格执行《安康学院课程考核管理办法》(校发〔201892号)相关要求,对试卷命题、制卷、保管、发放与回收、阅卷、成绩录入及补考材料归档等环节进行负责把关,确保补考工作顺利进行。请各二级学院将本学院试卷发放与回收负责人(电子版)于312日前报教务处考试科备案。

2.本学期补考名单和补考安排表(核对版)材料从教务管理群中下载,请各二级学院在35日前完成核对工作。学校已集中安排的补考课程,无正当理由不得调整考试时间或地点;确因特殊原因,由开课学院提出书面申请,报教务处批准后调整执行。各二级学院于39日前在新版教务管理中完成监考教师安排,注意监考教师和上课不要冲突,不要出现跨校区监考或监考与上课冲突的问题。

3.补考所使用的半开卷专用纸和集中安排补考所使用《安康学院学生考试签名表》由教务处考试科统一打印,请各二级学院于312日前到江南校区1号教学楼1102办公室领取。

4.请各二级学院参照上学期期末课程考核考前提示(可从教务管理群下载)进行自查,逐一核实补考工作是否安排到位;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安康学院课程考核工作和学生违纪记录及反馈工作流程》(可从教务管理群下载),熟悉考试组织环节和学生违纪处理等工作流程。

5.请各二级学院进一步加强考风考纪教育和宣传,组织补考学生认真学习学校学生管理、学籍管理和考试管理等相关文件,引导学生诚信做人,诚信应考,提醒考生携带有效证件按时参加补考。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出现学生无法参加考试的情况,学生所在学院要及时和教务处联系(联系电话:0915-3261901,联系人:刘铁),待教务处在学校疫情防控部门的指导下进行研判后,另行安排。

   6.请各二级学院进一步加强监考教师管理工作,组织监考教师认真学习《监考教师守则》,熟悉监考工作流程,明确监考教师职责,督促教师佩戴监考证,严禁私自调换监考,监考过程不得离岗,不得做与监考无关的事情(如翻阅手机、阅读书报、吸烟、谈笑、睡觉、抄做试题,评阅试卷等)。对考试违纪的考生,监考教师需认真填写《安康学院考场情况登记表》,做好违纪考生签字确认和相关证明材料收集等工作,并按照相关程序及时报送至开课学院,不得包庇、隐瞒或私自处理。

7.学校和各二级学院分别成立补考巡考工作组,对补考工作组织、监考教师履职和考风考纪等情况进行重点巡查。请各二级学院将补考巡考安排(格式参考上学期期末考试)于312日前交教务处考试科备案。

8.其他未尽事宜,请咨询教务处考试科。联系人:梁波,联系电话:3261853

附件:

安康学院2020-2021学年第2学期补考安排表(分散安排样表)

                                                           

                                                            2021年3月2日


附件【安康学院2020-2021学年第2学期补考安排表(分散安排样表).xls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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