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相关部门:
根据学校职称评审工作统一安排,经个人申报,二级学院审核,教务处依照《安康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实施办法》(校党发〔2019〕50号)、《安康学院职称评审教学成果计分办法》复核,现将2020年职称评审主体系列教学工作量及教研积分予以二次公示,如有疑问请与教务处联系核实。
公示时间:2020年11月23日至11月25日
联系方式:李莉,3261204;梁波,3261853
教 务 处
2020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