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相关部门、各位教师: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现将2019-2020学年第2学期教学工作量统计工作通知安排如下:
一、教学工作量计算依据
《安康学院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修订)》(校发〔2019〕256号)(附件1)和各二级学院《教学工作量计算实施细则》(由各二级学院发布)。
二、统计范围和教师教务管理系统申报时间
(一)统计范围:仅限2019-2020学年第2学期截至9月25日已完成教学任务(第二课堂活动项目除外)并完成期末考核所产生的教学工作量。以下三类情况本次不统计,请按照相关安排执行:
1.2019-2020学年第2学期在9月25日前未完成(含部分未完成)的教学任务,安排在2020-2021学年第1学期或2020-2021学年第2学期进行的,随当学期结束时一并进行统计。
2.将2020-2021学年第1学期课程提前到2020年6月-7月进行并完成教学任务,安排在2020-2021学年第1学期结束时一并进行统计。
3.根据《安康学院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修订)》第六章附则---第十八条规定:“教师指导第二课堂活动项目的劳动量,各二级学院按照学校相关文件规定,制定相应细则(即各二级学院《教学工作量计算实施细则》),以工作量的形式计算劳动量并支付报酬,其产生的劳动量不纳入教师教学工作量统计范围”。由各二级学院按照本学院《教学工作量计算实施细则》自行确定时间、方式,组织申报和审核,不在本次统计范围之内。
(二)教师教务管理系统申报时间:9月18日8点---9月22日18点,请教师在此时间段内完成教学和考试工作量申报工作。
三、工作流程和时间节点
教师教学、考试工作量网上申报(9月18日8点---9月22日18点)---二级学院审核(9月26日18点前)---教务处审核(9月30日18点前)---二级学院公示(10月6日前)---材料报送教务处(10月8日18点前)---教务处汇总和公示(10月12日-14日)---教务处报人事处(10月15日)。
四、工作量统计与申报说明
(一)本学期教务管理系统不生成查询教学工作量,由教师按照实际授课情况(含线下辅导),依据《安康学院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修订)》(校发〔2019〕256号)和各二级学院《教学工作量计算实施细则》计算,除以下列的(四)、(五)条外,一律由教师按时进行网上申报。教师在填报时,须在备注栏说明所填数值的计算方法和结果。
(二)因本学期已完成的教学任务、2019-2020学年第2学期未完成(含部分未完成)安排在2020-2021学年第1学期或2020-2021学年第2学期进行的教学任务,均未进行教学评价,故所有教学评价均取1。
(三)考试工作量(含本学期毕业班补考、医学院补考、毕业清考、结业换证考试、非毕业班补考和期末课程考核)请在【考试工作量申报】页面申报。期末课程考核考试性质选择“正常考试”;期中考试性质选择“期中”;毕业班补考、医学院补考、非毕业班补考考试性质选择“补考”;毕业清考和结业换证考试考试性质选择“毕业补考”;试卷发放及回收考试工作量、公共选修课中网络视频课等的考试工作量考试性质选择“其他”。
考试性质中“正常考试”、“期中”、“补考”、“其他”的每种类型最多只能填写1条记录,教师填报时请对应选择,合并各个类型计算后填入相应的栏目中,当某项栏目没有数值时填0。
特别提醒:凡教师输入的数值(除0外),均在备注栏中做详细说明。出卷和阅卷:须注明出题课程名称和份数、阅卷班级和人数等信息;监考:须说明考试时间、课程名称、考试班级、监考地点等信息;若有问题可查看附件视频操作指南。另外须注意以下几点:
1.考试命题(含标准答案和评分细则):其中试卷类A卷1份,B卷1份,非试卷考核方案1份。教师只填份数,教务管理系统自动按4学时/份计算。
2.监考和试卷集中发放与回收
(1)监考:凡本学期在教务管理系统里集中安排的监考,教师选择“正常考试”、“期中”、“补考”、“毕业补考”时,其监考(场次)直接取教务管理系统各类别统计结果,教务管理系统自动按1.5学时/人•场计算。
凡某类别监考(场次)为空以及各二级学院分散安排的监考,由教师选在考试性质“其他”,然后填入分散安排的总次数。
现场打分的不计监考工作量,按照(3)---3.2规定执行。
(2)试卷集中发放与回收:以教务处备案为准,须折合成阅卷份数,填入考试性质---“其他”的阅卷中。1天折合阅卷份数≈14份,半天折合阅卷份数≈7份。
(3)评阅
3.1阅卷:教师只填写阅卷总份数,教务管理系统自动按0.15学时/份计算。
3.2现场评阅:1-3名教师评价打分,每位评分教师按学生人数填阅卷份数,须在备注栏中逐项写明班级、课程、人数等信息,教务管理系统自动按0.15学时/份计算。3名以上教师现场同时评价打分,须折合成阅卷份数(4名教师现场评分:每位评分教师按每生=0.75份,然后乘以学生人数。5名教师现场评分:每位评分教师按每生=0.6份,然后乘以学生人数),教务管理系统自动按0.15学时/份计算。
3.3机器自动评阅或无评阅记录的,仅计入成绩录入工作量(如:军事训练、大学信息技术基础、公共选修课中的网络视频课;学年论文、毕业论文、试讲、专业实习等实践类课程由多名教师同时指导,最后由一名教师录入成绩),须折合成阅卷份数,按折合阅卷份数填入相应的阅卷中。每生折合阅卷份数=0.133份,然后乘以学生人数,教务管理系统自动按0.15学时/份计算。
(四)劳动课、无纸化考试、形势政策、心理健康教育、安全教育、健康教育等课程工作量,由开课部门按照《安康学院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修订)》(校发〔2019〕256号)规定核算、汇总、审核、签字、盖章后报教务处备案,任课教师不需在教务管理系统中申报。
(五)留学生工作量由国际教育学院按照《安康学院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修订)》(校发〔2019〕256号)规定进行核算、汇总、审核、签字、盖章后报教务处备案,任课教师不需在教务管理系统中申报。
五、二级学院之间交叉授课(含公共课、实践、实验、毕业论文等课程)工作量的统计与审核
因学校年终津贴分配核算的需要,各二级学院需要统计本学院教师承担其他学院所有课程教学工作量。
具体要求为:开课学院按授课学生所在学院分别统计本学院教师承担其他学院课程教学工作量,填写《2019-2020学年第2学期承担其他学院工作量统计表》(附件2),经授课教师确认,电子版报送学生所在学院确认无误后,再汇总填写《2019-2020学年第2学期承担其他学院工作量汇总表》(附件3)。
六、工作要求
(一)请各二级学院(部门)高度重视教师教学工作量统计工作,确保统计工作公平公正,数据客观准确。各二级学院(部门)要成立工作量审核工作领导小组,对教师申报的工作量进行认真审核,核实备注栏中课程名称、教学班级、人数系数、监考次数、出题份数、阅卷份数、计算结果等信息进行逐一核对,确保审核结果准确无误。
(二)各二级学院(部门)对本单位教师审核通过的教学工作量、考试工作量从教务管理系统中导出与《教师学期教学工作量登记表》、《2019-2020学年第2学期教师教学工作量统计汇总表》一并进行公示。
(三)二级学院工作量公示无误后,请将《2019-2020学年第2学期承担其他学院工作量统计表》(仅电子版)和《2019-2020学年第2学期承担其他学院工作量汇总表》、《教师学期教学工作量登记表》(签字盖章齐全)、《2019-2020学年第2学期教师教学工作量统计汇总表》(签字盖章齐全)纸质版各2份,于10月8日18点前报教务处考试科存档,电子版发教务处考试梁老师。
(四)10月12日-14日,教务处汇总和公示2019-2020学年第2学期教学工作量(仅公示一次),10月15日报人事处。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向学校纪委(监察处)、教务处反映。
七、其他事宜
如有其他疑问请联系教务处考试科,联系人:梁波,电话:3261853。
附件:
1. 安康学院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修订)
2. 2019-2020学年第2学期承担其他学院工作量统计表
3. 2019-2020学年第2学期承担其他学院工作量汇总表
教 务 处
2020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