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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选优秀教改示范课程的通知
2017-09-25 16:26     (点击: )

各二级学院:

为推进课程改革,深化专业内涵建设,根据《安康学院教学奖励办法(试行)》,学校将进行2017年下半年“教改示范课程奖”评选并予以奖励。请各学院按要求及程序推选本院优秀教改示范课程参加学校评选。具体推选办法如下:

一、推选条件及名额

1. 立项且建设期满、且2017-2018学年度第一学期能开出的教改示范课程、混改课程,以及审批通过的考改课程(课程名单详见教务处网页“教学建设-课程建设”);

2. 参评课程的主讲教师的课程教学评价全校平均排名在前1/2,能代表本学院课程改革与建设的最高水平;

3. 课程主讲人必须承担过该课程教学任务两届以上;

4.已获教改示范课程奖的主讲教师,可以继续参加学院的推选,直到在学校联评获得高一级别奖项。

5. 二级学院推选名额按专业数予以分配:1-2个专业1个名额;3-4个专业2个名额;5个专业及以上3个名额。2017年新增专业本次暂不予统计。

二、推选程序

各二级学院按组织程序召开专门会议讨论,依据安康学院教改示范课程建设评价量表(见附件2),结合课程近三年建设成效进行推选。

三、相关要求

各二级学院应本着推进课程改革、发挥教改示范课程示范引领作用、推广优秀教师的教学经验的目的,坚持宁缺毋滥原则进行推选。请于20171012日前将推选结果(附件21份、二级学院关于推荐优秀教改示范课的会议讨论记录复印件报教学科。

 

附件:1. 二级学院参评教改示范课程奖名额分配表

2. 安康学院教改示范课程建设评价表

 

教 务 处  

2017922

附件【1.安康学院二级学院参评教改示范课程奖名额分配表.doc已下载
附件【2.安康学院教改示范课程建设评价表.doc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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