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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2017学年第2学期期末考试安排方案
2017-06-16 10:42     (点击: )

各二级学院、相关部门:

根据《2016-2017学年第2学期期末考试工作安排的通知》(教字201753〕号)要求,各二级学院和相关部门已完成期末考试安排,现将本学期期末考试安排方案予以公布(附件1),请严格执行。

一、考试时间

     2017626-30日。

二、考试试卷印制及发放

期末考试试卷及考试用品(试卷袋、考试签名表(按学号在教务管理系统中打印)、考场情况登记表等)由各二级学院负责印制与保管。考试前20分钟由专人在指定地点分发,并于考试结束负责回收。教务处负责提供试卷保密场地、分发场地,调配试卷运送车辆。

试卷发放地点:

江北校区:1号教学楼1205室(教师休息室)

江南校区:1号教学楼1207室(教师休息室)

三、监考流程及注意事项

1.考务信息查询:请监考教师和考生及时登录“安康学院教务管理系统”(网址:http://61.134.47.194/http://172.17.240.21/),查询考务信息。集中考试安排方案详见附件1,分散考试安排由各二级学院发布。

2.考试监考流程及具体要求详见附件2

3.江北校区监考教师,图书馆门前乘车时间:

1-2节:7:20      3-4节:9:40

5-6节:14:00    7-8节:16:00

4.各二级学院提前做好考试宣传与动员工作,要求学生必须持有效证件(身份证、学生证、借书证、一卡通)参加考试,严格遵守考试纪律;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及非考试用品参加考试。

5.公共课大学英语听力考试,学生需自带调频收音机,收听频率94.8MHZ

6.请各二级学院及时将考试安排通知给教师和学生,确保期末考试顺利进行。

7.《安康学院考场情况登记表》(在教务处网页“下载中心”---常用表格---考试类栏目中下载,用A4纸正反双面打印)。监考教师应完整填写第1页信息;若有考生违纪,违纪事实须书写清楚、规范,签字齐全,并保留相关证据,巡考发现的作弊学生,监考教师也应如实填写作弊学生相关信息。考试结束当天开课学院回收《安康学院考场情况登记表》存档;有违纪记录的,开课学院第2天上午将复印件(正反双面复印到一张A4纸上)及违纪证明材料送教务处考试科(江南1102办公室)。

四、其他事宜

    若有问题请及时联系教务处考试科,联系电话:3261853,联系人:梁老师。

附件:1.安康学院2016-2017学年第2学期期末考试安排表

          2.安康学院课程考试监考流程及注意事项

 

     

2017616

附件【1.安康学院2016-2017学年第2学期期末集中考试安排表.xlsx已下载
附件【2.安康学院课程考试监考流程及注意事项.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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